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
1、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如下:基本信息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离婚意愿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需明确。
2、民政局有打好的离婚协议书,不过到那边领取的是格式文本。正常情况下,两人会在去民政局之前将离婚协议书写好,两人要离婚必须要遵循自愿原则,而且离婚协议不能违法,也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
3、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如下:基本信息 协议人信息:男方:汉族,xx岁,身份证号:,住所:女方:汉族,xx岁,身份证号:,住所:离婚原因 男方与女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子女抚养 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共同财产分割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归女方所有。另一套房子归女方所有。
4、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经典样本1 男方___,男,生于___年___月___日,汉族,___市___公司员工,住___; 女方___,女,生于___年___月___日,汉族,无业,住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___。
5、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如下:基本信息 男方:周xx,男,汉族,__年月日生,住_,身份证号码:___ 女方:吕xx,女,汉族,__年月日生,住_,身份证号码:___离婚意愿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自愿离婚。子女抚养 婚生子/女_由女方抚养。 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于每月的15日前支付。
6、民政局离婚协议书范本如下:基本信息 男方信息:方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女方信息:王某,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双方于xx年x月x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方面应如何约定
债务债权的约定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记录在离婚协议书中,以确保其法律效力。考虑法律约束力:双方约定的债务债权内容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达成协议,应严格遵守。特殊情况处理: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对外产生债务时,若相对人知晓该约定,则该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这一约定也需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
明确列明债务的具体数额和债权人信息; 指出债务承担的责任方; 注明债务承担的时间点,包括还款期限或分期还款的具体安排; 约定如债务未能按时偿还时的相应处理方式。
债权债务明确归属: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明确各自所享有的债权归各自所有,债务也由各自负责。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没有在协议中特别约定由一方承担,那么原则上应由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共同债务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如何分担。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书中债务归男方的怎么写的问题,您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债务的类型、债务的数目以及由男方承担即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此约定对债权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
法律分析:你好,合法婚姻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跟有无鉴字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鉴字不等于不用承担,要看相关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是可以不用承担的,反之则要承担的,当然不用承担这同样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双方共同还债。具体解释如下:离婚协议的约束力: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虽然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夫妻债务由一人承担,但是不可用该笔债务对抗债权人,而且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其中任何一人偿还债务,夫妻之间承担按份责任,如通过协商由一方全部承担,那么夫妻内部完成补偿即可。
您好,离婚时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第三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可以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根据司法解释,第三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债权,实际归还欠款的一方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
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 离婚协议中 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内债务有效,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的原则。虽然该条款主要讨论的是财产分割,但同样体现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自主协商的原则,债务承担也可视为这一原则的延伸。综上所述,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但这种约定仅具有内部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